项目编号:JLJXZB2023-8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区域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环境能力提升项目-福祉大路给水管线工程(监理)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2]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监理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相对应。
2.4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监)工程。
3.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4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提供以下材料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④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⑤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质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
4.5.1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以上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JLJXZB0527@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标段、投标人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5.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登记表”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七.联系方式”。
4.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20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明宇金融广场A2座29层
联系人:张海鹏
电话:0431-805919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517室
联系人:张溥琪
电话:0431-81165003、8059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