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JXZB2023-5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区域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环境能力提升项目—净月大街改扩建工程(含下穿隧道)(金惠街以北168m-橙桔路以南167m)燃气管线排迁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2】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范围:燃气管线排迁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2.5 最高投标限价:200.59934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4售价: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提供以下材料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⑤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⑥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质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
4.5.1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以上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JLJXZB0527@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标段、投标人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5.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登记表”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七.联系方式”。
4.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20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明宇金融广场A2座29层
联系人:张海鹏
电话:0431-805919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517室
联系人:张溥琪
电话:0431-81165003、80591901